【编者按】将韧性理念深度融合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实践,有助于缓解现代风险因素对乡村社会的潜在影响,并超越传统刚性治理模式的局限。释放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韧性作用,进而形成“韧性乡村”,既是提升乡村风险治理效能的现实需求,也是实现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性选择。
摘要: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理念,将韧性理论引入乡村治理领域并构建“韧性—共同体”分析框架,有助于为韧性乡村与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探索提供系统性路径。基于对全国18个乡村治理公开案例的研究发现,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以制度韧性、组织韧性、资本韧性、技术韧性四个机制形成韧性作用,而韧性释放反过来推进乡村建成行动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韧性乡村与治理共同体建设仍面临着制度匹配效能衰弱、组织网络失序错位、资本供给整合乏力,以及技术更新需求回应滞后等阻滞因素。据此,应通过赋能式制度调适、系统化关系重塑、造血式资本发掘和数智技术创新四方面增进韧性作用,提升乡村面对风险的抵抗力、适应力、恢复力。
关键词
风险社会;韧性;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共同体;非正式制度
基金项目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主党派在政协协商民主中的效能研究”(2024ZX08)
引用格式
龚会莲.韧性乡村与治理共同体建设:互构机制、阻滞和增进[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5(6):84-95.
韧性乡村与治理共同体建设:互构机制、阻滞和增进
一、问题的提出
城镇化与现代化进程中,我国乡村社会结构正经历从封闭同质向流动开放的转型,人口外流、老龄化与资源约束加剧等多重因素叠加,必然导致乡村面临的各类风险积聚。面对严峻挑战,探索构建一个稳定、高效且具有韧性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对于提升乡村治理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显得尤为关键。现代城市文明与传统农耕文明在历史交替中对立统一的转换,带来现代农业设施与乡村耕地保护冲突、生态安全功能下降、火灾和病虫害风险上升等挑战,而乡村在各类风险冲击下更容易陷入信息、物资和技术的“孤岛”,传统刚性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当前阶段,将韧性理念深度融合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实践,或可缓解现代风险因素对乡村社会的潜在影响,并超越传统刚性治理模式的局限。释放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韧性作用,进而形成“韧性乡村”,既是提升乡村风险治理效能的现实需求,也是实现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性选择。

二、“韧性—共同体”分析框架构建
韧性治理理论以“韧性”相关理论研究作为学理支撑,与治理共同体建设具有内在的逻辑契合性,其核心要义与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度耦合。推动韧性乡村建设的前提,是厘清韧性作用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得以形成的机制,这就需要构建“韧性—共同体”分析框架(见图1)。基于风险抵抗力、风险适应力、风险恢复力的韧性作用,行动、责任、利益与情感四个维度的治理需有机联动,共同构成韧性乡村与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核心支柱。

图1 “韧性—共同体”分析框架思路图
三、韧性作用与治理共同体的互构机制:基于18个乡村治理公开案例的分析
从治理韧性角度出发,本研究基于对乡村治理前期成果的综合审视,在中国知网等公开媒介的乡村治理案例中,选取18个韧性作用实践乡村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样本乡村涵盖全国东、中、西部三个区域(案例及编号详见原文)。案例选取聚焦制度调适、权责配置、资本整合与技术赋能各种实践,涵盖山区、平原、民族地区、产业转型村等多元类型。
(一)制度韧性:以灵活适应性的稳固基础,构建行动共同体
制度韧性是乡村治理共同体灵活适应性所扎根的稳固基础,其目标是通过对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柔性化衔接,形成动态适应框架,最终构建“行动共同体”。基于对案例1~5的研究发现,乡镇、村委、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结合传统创新设计产权、契约、监督等方面的弹性制度,将个体利益与集体行动深度耦合。具体而言,一是基层党委、政府需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建立弹性政策执行机制,促进治理要素共生;二是社会组织依托乡土规范补充治理资源,弥补正式制度灵活性不足的短板;三是企业通过产业投资激活经济动能,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合作模式;四是村民通过完善参与机制实现自主决策,推动治理民主化。制度韧性可促使治理主体从独立运作转向协商共治,构建基于共同价值的高效行动网络,重塑“乡政村治”框架下的主体关系,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
(二)组织韧性:以秩序稳定性为核心保障,形塑责任共同体
组织韧性是乡村治理共同体秩序稳定性所依赖的核心保障,其目标是通过权责适配机制实现主体功能互补,最终形塑“责任共同体”。基于对案例6~10的研究表明,乡村可通过强化治理系统弹性,依托“乡政村治”框架建立动态平衡的权责网络,使管理者、服务者、守护者等多元角色在责任共担中实现深度整合。具体而言,一是政府职能要转型构成责任适配枢纽,这需从社会管理者转向公共服务维护者,构建“行政权责—自治权责”双轨体系;二是乡镇政府要定位为权责守护者,通过“责任转化—传导—共担”机制,将治理任务转化为共同体责任。组织韧性促使责任共同体建设既延续自治传统,又增强系统抗风险能力,为共同体治理效能提供组织保障。
(三)资本韧性:以持续发展性为动力支撑,实现利益共同体
资本韧性是乡村治理共同体持续发展性得以强化的动力支撑,其目标是通过资源聚合实现利益共同体联结,最终实现“利益共同体”。基于对案例11~14的研究表明,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创造经济功能,并保障公共利益在乡村复杂多变的现实环境中得以实现,使乡村治理共同体在利益协调中更具韧性。具体而言,一是物质资本层面需整合财政投入、社会资本与集体经济,强化内生发展动力;二是人力资本层面需实施人才引进与培育策略,充实“资本蓄水池”。资源聚合形成的集体资源池,强化了不同成员间的利益链接与协同合作,使乡村治理共同体成为资源共享载体,便于实现更具主动性与内生发展动力的资源整合,既满足宏观建设需求,又能解决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难题。资源聚合过程能够创造乡村治理共同体内生性、包容性的经济功能,从而使其在面对内外部挑战时,展现出更强的韧性。
(四)技术韧性:以全程互动性为关键纽带,培育情感共同体
技术韧性是乡村治理共同体全程互动性营建的关键纽带,其目标是通过重构社会联结方式,最终培育形成“情感共同体”。基于对案例15~18的研究表明,有些现代信息技术的适度介入和包容基础上的强化,既能保存传统情感基底,又可创造开放创新联结方式,使乡村治理共同体具备情感韧性与抗逆能力。具体而言,一是现代化技术工具需构建虚实交织的互动场域,在风险应对中形成自我修复的情感纽带;二是传统血缘地缘情感与数字时代技术赋能结合,通过云端议事平台等数字化载体,将个体情感转化为治理势能。这种情感共融激发了主体参与积极性,推动乡村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形成吸收风险、转化动能的韧性载体。

四、韧性乡村与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阻滞
推进韧性乡村与治理共同体建设、实现二者的良性交互,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系列现实问题与挑战。制度匹配效能衰弱、组织网络失衡错位、资本供给整合乏力,以及技术更新需求未得到及时回应,都是这一过程所面临的阻滞和必须正视的难题。
(一)制度匹配效能衰弱:科层惯性下多元协同壁垒日渐显现
第一,科层刚性约束与多元协同任务柔性需求存在匹配矛盾,难以面对突发任务。科层制以专业化分工、等级化职位为特征,保障了治理规范性,却难以适应风险社会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复杂需求。常规治理可依赖程序化流程实现高效运作,但面对突发任务时,有些基层政府常采用带有“运动式”特征的治理模式,通过行政动员集中资源应对。此类模式虽短期见效,却抑制了多元主体的自主性,有时会陷入“乱象—治理—反弹—再治理”的循环。第二,考核压力对非正式制度产生挤出和弱化,加深了协同共治的难度。科层制下的考核压力,也是行政权力主导治理,并通过政绩考核与财政激励推动任务执行的过程。然而,这种考核压力与模式客观上挤压了非正式制度的生存空间。
(二)组织网络失衡错位:基层治理张力下权责关系协调机制尚待理顺
第一,基层超负运转影响了服务效能和情感联结,导致权责关系失衡。在“条块”结合的基层治理架构中,事权下沉与“属地管理”机制的叠加,正加剧着乡村权责关系的结构性失衡。面对自上而下的考核压力,有些乡镇往往要在一个阶段内同时完成多项工作,而这些任务的落地几乎都离不开村干部的直接参与,但是面对繁重的治理任务,乡镇能够给予村干部的体制内资源相当有限,由此便产生了权责失衡。第二,国家资源与基层需求对接中存在“供给式悬浮”,导致了权责嵌入的系统性错位现象。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旨在通过资源输入反哺减轻基层负担、强化乡村整合,客观上却因未精准对接基层需求形成“供给式悬浮”。
(三)资本供给整合乏力:资源约束下利益统合面临挑战
第一,松散社会结构下的人力流失,削弱乡村人力资本并加深利益整合困难。城镇化推动乡村人口外流,青壮年迁移导致乡村空心化、老龄化。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高等教育普及和老龄化程度加深,许多村镇甚至县城面临着因人口外流而产生的困境,基层自治组织难以寻得合适的人才来推动工作,同时农民“原子化”现象致使乡村公共性持续减弱,乡村自治发展受到一定阻碍。第二,内生领域经济资源与发展空间受控,制约乡村多元利益协调进程。自农村税费改革实施以来,中国农村地区的财政结构和治理模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与此同时,为响应国家层面生态环保、粮食安全等重大战略部署,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路径选择上面临结构性约束,难免导致内生经济基础薄弱,越来越依赖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
(四)技术更新需求回应滞后:技术赋能缺位下集体共识基础弱化
第一,技术应用不足下的集体意识衰退,在一些乡村滋生了信息孤岛现象。尽管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乡村治理开辟了前所未有的新路径,其实际应用成效却远未达成理想状态,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虽在近几年有所提升,但仍仅为65.6%,在缺乏现代化信息技术平台的一些农村地区,数字弱势群体,尤其是非网民难以有效占有和利用数据信息资源。
第二,乡村互动媒介滞后下的公共精神式微,削弱情感认同。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韧性作用水平深受公共精神这一隐性因素的影响,公共精神虚无化状态将削弱共同体成员的身份认同与归属感。当前乡村情感认同建构面临互动媒介技术性滞后的梗阻,而不同主体数字资源与能力的差异加剧了信任困境。
五、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韧性作用的增进路径
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韧性作用增进是实现乡村稳定发展与有效治理的关键课题。在乡村治理的复杂场景中,只有制度韧性、组织韧性、资本韧性与技术韧性四根支柱更加坚实,才能共同支撑起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韧性架构,构建起一套具有强大风险抵抗力、风险适应力、风险恢复力的韧性作用力体系。
(一)借力赋能式制度调适,提升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制度韧性
第一,优化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加强正式制度的柔性调适。首先,需明确正式制度框架边界。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柔性自治实践要严格遵循正式制度框架,确保治理活动不偏离法律与政策轨道。其次,制度设计应秉持需求导向与灵活适应性原则,为多元治理主体创造更广阔的选择空间。要构建符合多元主体差异化需求且具高度灵活性的柔性制度体系,营造正向互动氛围,促使不同治理主体根据环境变迁灵活调整策略,激发其内在动力,实现从被动参与到主动担当的转变。最后,加强乡村治理共同体弹性化动态治理的制度调适。要依托韧性制度设计,让参与乡村治理的各方积极融入实践,超越主客体对立思维,构建基于合作与融合的新型治理模式。这一过程既是对自治与共治边界的重新界定,也是促进多元主体适应性调整与协同行动的探索。
第二,结合乡俗文化,建立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协同运作机制。一方面,需强化乡土语境下的制度互补意识。正式制度依托行政权威保障治理规范性与权威性;植根于乡土文化的乡规民约、道德伦理等非正式制度,可凭借文化契合度推动正式制度本土化调适与价值内化,也可提升治理措施的可接受度与执行力。另一方面,应构建制度协同融合机制。精准对接乡土文化土壤,将民俗规约等非正式制度元素嵌入基层治理框架,形成弹性治理体系。
(二)推进系统化关系重塑,激活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组织韧性
第一,立足差异化治理情景,调适乡村治理网络权责关系。构建韧性权责关系体系,关键在于实施灵活的权责调整机制,维护组织网络稳定秩序。首先,精准界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尤其在基层治理压力增大时,明确职责范围,防止因职责模糊而加重基层负担。其次,权责关系网络应开放包容,适应多主体参与治理的复杂情境,通过引入容错模式,及时响应调整权责配置网络,确保其科学性与动态适应性。最后,乡村治理共同体在差异化治理情境下构建的权责体系,应以责任本位为核心原则。
第二,分类编制乡村治理权责清单,动态统筹推动权责归位。编制权责清单,需从治理主体与治理事项两个视角探讨,并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从治理主体视角看,要根据乡村治理中各参与主体角色定位及关联紧密程度,灵活设定权责界限与配置,确保治理权责动态平衡。从治理事项视角出发,权责配置要精准化,结合治理对象的需求动态调整权责,促进乡村治理精细化,同时考量治理主体能力与行动便捷性,差异化分配权责。如基层政府可协调整合常规工作,在行政网络下依区域包干作为其中心任务,而动员村民党员或乡村社会组织负责群众性工作任务等。
(三)实施造血式资本发掘,增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资本韧性
第一,推动人才“引育+凝聚”双轮驱动,强化乡村发展内生动力。首先,双向发力引聚乡村治理人才。通过深度激活乡贤资源与本土精英群体,以其才能品德凝聚治理共识;同时拓宽多元引才渠道,通过媒体政策宣传、高校定向合作等机制精准对接“产业—人才”需求,配套物质精神激励机制,形成“本土发掘+外来引进”的引才矩阵。其次,构建分层式的乡村治理人才培育体系。紧扣乡村实际需求与人才成长规律,与专家合作制订差异化人才培育方案,动态调整培养方向,通过全过程跟踪指导提升育才实效。最后,筑牢人才扎根乡村的根基。以高品质生活需求为导向,将其转化为发展目标;发掘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纽带价值,构建文化认同与乡土情怀,激发多元主体共鸣。
第二,规划乡村产业振兴路径,推进构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模式。乡村治理共同体韧性构建需依托增长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以经济成果转化增强经济资本韧性。多数治理主体的积极性源于乡村治理与发展带来的实际利益及收入增长,故需规划乡村产业振兴路径,创新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实现造血式发展。
(四)推动数智技术更新,强化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技术韧性
第一,搭建治理中枢与网格智能平台,强化乡村集体意识联结。当前乡村治理技术转型中存在技术至上倾向,既难增进民生福祉,更易加剧人际疏离。构建以数字治理中枢与网格智能平台为核心的整体智治体系,需以平台搭建为抓手,推动数智技术与人性化治理理念融合,通过数字基建强化集体意识联结。
第二,以虚拟空间构建和数据服务升级,赋能乡村公共精神培育。一方面,以数智技术搭建虚拟公共空间,精准对接乡村多元主体需求,实现治理全过程深度沟通互动。相较于传统实体交流,虚拟互动正成新趋势,需借互联网技术接替实体空间,连接治理共同体的多元主体,维护乡村内外交互网络。另一方面,加强乡村数据管理与服务升级。构建合作治理信息数据资源库,运用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优化数据流程,确保信息高效利用,打破信息壁垒。

结语:只有具备韧性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才能在复杂风险中展现强大抵抗力、良好适应力,受冲击后有能力迅速恢复运转甚至实现转型升级。而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过程,反过来会增进韧性作用,二者的融合互构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与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龚会莲
来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来源:北京行政学院 特别声明:本文为“龚姓号”作者“中华龚氏网”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文责由该作者承担,龚氏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微信/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0 条评论